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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強安全生產有關決策部署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行業穩定發展,3月22日,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加強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一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理念。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部派出機構要按照統籌發展與安全的要求,認真落實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職責,加強管理和指導,筑牢安全生產底線。
二要嚴格落實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地質勘查和測繪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強化內設機構安全生產職責,按規定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切實做到安全生產責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和應急救援到位。
三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部派出機構要結合實際,制定修訂有關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完善艱險地區、危險作業等專項安全技術作業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斷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落到實處。
四要抓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地質勘查和測繪單位應對各類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掌握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就加強地勘、測繪行業關鍵環節安全風險管理,《指導意見》強調,做好野外安全風險防范;加強艱險地區作業安全管理,在危險性較高的區域開展野外作業,應有針對性地加強專項安全教育和物資保障,提升野外生存和自救互救能力;強化野外作業安全管理,針對不同野外作業方式,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安全操作規程;加強野外交通安全管理;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完善操作規程,特別要加強危險化學品管理。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部派出機構要積極配合應急管理部門的部署,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職責把安全生產納入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日常監督檢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