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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省自然資源廳印發《四川省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以生態優先、遵循自然,立足科學、系統修復、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為基本原則,力爭通過三年時間完成涉及18個市(州)的638個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
一、實施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
將進一步增強生態廊道聯通性,促進生態系統質量的整體改善、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全面提升,加速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高品質生活宜居地建設,助力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和黃土高原—川滇生態屏障構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將逐步復原山清水秀、特色鮮明的地方自然景觀,帶動和組織群眾參與生態建設,打造優美人居生活環境,構建生態文明社會,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將引導在建生產礦山自覺實施生態修復,樹立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新理念,提升尊重自然、保護自然、善待自然的科學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生態、支持生態的良好氛圍,引導、鼓勵居民在生產和生活中形成保護生態、減少環境破壞的良好習慣。
二、《行動計劃》共部署了四點任務
1、開展圖斑補充核查。科學謀劃和實施“十四五”時期礦山生態修復工作,對我省圖斑進行補充核查,為部署全省生態修復工程提供決策支撐。
2、實施生態修復項目。根據我省生態本底與歷史遺留礦山分布現狀和區域問題識別,按照《四川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重點工程安排,依據國家重大戰略布局和我省山水格局,分區域分時序分階段部署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程。
3、推進市場化改革。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要求,積極探索構建“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參與”的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體系。
4、強化能力體系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項目立項、實施、驗收、資金管理、后期管護、動態監測、效果評估、績效評價等管理制度,修訂完善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技術指南,搭建項目實施信息化監管平臺,加強項目實施考核評價,全面提升隊伍能力素質。
三、《行動計劃》要求
1、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管理考核。地方政府應建立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牽頭、各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妥善化解矛盾風險,推進工程順利實施,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效果。
2、要拓寬資金渠道,嚴格資金使用。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事權劃分原則,落實財政投入責任,把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所需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做好財政資金保障。積極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資機制,制定優惠政策措施廣泛吸納社會資金投入。同時,嚴格執行??顚S?、專人管理、專賬管理、專項核算、封閉運行、跟蹤問效,嚴肅財政紀律。
3、要完善政策法規,健全監管體系。建立健全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制度,將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重要議事日程,作為資金分配、獎補的重要依據。
4、要強化科研支撐,提升治理水平。鼓勵參與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團隊申報科技項目,開展相關領域科學理論研究和技術方法探索,加強礦山生態修復技術隊伍建設。
5、要加大宣傳引導,接受公眾監督。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將關于礦山生態修復的科學知識和法律常識、相關法規和政策及規劃等納入宣傳教育計劃,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輿論宣傳和科普教育,加強信息公開,拓寬公開渠道,主動接受公眾監督。